规章制度
江苏省免疫与代谢重点实验室外来实验人员管理规定
发布时间:2023年10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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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外来人员到本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,必须预先提出书面申请,参加学校资产处实验室安全考试,考试合格后到实验室再次参加入室培训考核,考核合格后经本实验室主任批准同意,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;

2. 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,严格按申请的实验范围和内容进行实验,不得进行超出申请范围的工作;

3. 本科生严禁进出P2实验室、细胞房;如果要饲养动物必须向实验室提交申请,严格遵守动物房管理规定;

4. 严禁独自操作实验室大型、精密仪器设备;培训合格后可以使用本实验室的小型仪器设备。实验过程中要爱护仪器设备,严格按照规程操作,做好仪器使用情况记录。违反规定擅自操作者,中止其实验,造成损失的,应予赔偿;

5. 实验耗材需自己准备或有偿使用本室提供的耗材。危化试剂必须实验室统一发放,领取登记,严禁私自带入或带出实验室;

6. 实验结束时清理实验室台面、地面,将自己的物品收拾整齐,关闭仪器电源,将公用试剂、器材等放回原处;

7. 实验室电脑不得私自安装程序,不得拷贝他人实验设计和实验数据等资料;常用的设备如显微镜、凝胶成像系统,要拷贝数据时必须先格式化;

8. 有对本室科研情况、实验方法和实验结果保密的义务;

9. 不得私自配制本实验室钥匙,不得拷贝实验室门禁卡,违反者将终止其实验;

10. 完成预定实验后,应结清费用,还清所借器具及钥匙,经主任签字同意后,办理离开实验室手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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